關于對龍灣行政區域內人力和機動客貨運三輪車、摩托車實施限行的通告
2020年12月24日 09:27:52來源:溫州交警微發布

關于對龍灣行政區域內人力和機動客貨運三輪車、摩托車實施限行的通告
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維護道路交通秩序,推進文明城市建設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浙江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>辦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,現就龍灣行政區域內(不包含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)道路(下同)人力和機動客貨運三輪車、摩托車實施限行通告如下:一、龍灣行政區域內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人力和機動(包括電動、燃油等機械動力裝置驅動的)客貨運三輪車上路行駛。二、龍灣行政區域內道路(除330國道、228國道外),每日7時至22時禁止鹿城、龍灣、甌海以外牌照的摩托車(執法、搶險、郵政等特種車輛除外)上路行駛。三、違反本通告的,將依照有關法律、法規規定予以處理。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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